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商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车用燃油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车用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