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和控制第十三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燃油助力车,禁止燃油助力车上道路行驶。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