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因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行为,造成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