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有偿使用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其具体办法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但须报原签订合同的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