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土地使用者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证以及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意向书,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报经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