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保护、传承、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少数民族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的保护、传承、开发等工作,鼓励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产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创建具有湖湘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