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约束与治理第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政策,对生活有困难的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给予帮扶;对因实施文明行为遇到纠纷的先进人物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