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受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自愿参加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社会服务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安排其参加相应的社会服务;违法行为人参加并完成相应社会服务的,相关主管部门可以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