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