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