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发展第三十二条有效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应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