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治疗与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任何人不得用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等威胁他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