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调研报告可以作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参阅材料。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