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第三十二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在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可以就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一般采取联组会议形式。专题询问的方案由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出,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