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墓地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恢复或者建立宗族墓地;(二)返迁或者重建已迁移、平毁的坟墓;(三)将骨灰装棺埋葬。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