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使用和维护大气污染防治装备。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