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行政部门应当加大革命遗址的宣传推介,运用陈列展览、影像宣传、融媒体传播、历史情境再现等方式,宣传和展示革命遗址和革命文化。地方法规 ·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