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工业园区和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照本条例做好辖区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