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权利、义务与保障第十九条有效辅警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二)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人民警察指挥;(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四)遵守公安机关制度和工作纪律;(五)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六)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