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第二十五条已废止研究开发机构或个人,可将自己拥有的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作为投资股本,取得合法收益。允许职务发明者在一定时期内对其职务发明占有一定比例的红股,或从该职务发明技术效益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