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省要有计划地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建立或与企业联合建立省级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应当对全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其作用。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