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第六条有效鼓励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医师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发展。非中医类别医师的中医药处方权限和护理人员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