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第五条有效具有国家规定学历,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注册后,可以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临床科室执业,按照注册范围开展相应诊疗服务。在外科(骨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等专业科室执业的中医类别医师,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达到相应水平的,可以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开展手术等医疗活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