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中药生产企业装备升级、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支持中药企业形成核心品种,提升中药企业竞争力,培育知名中药品牌。鼓励企业研发、推广以湖南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为原料的药膳、药饮以及药妆、药浴等产品。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