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和质量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管,保障中药材质量和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中药材现代商贸服务,完善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中药配送等平台建设,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