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托幼场所传教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