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自创区建设的对口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促进和服务自创区建设。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