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产品、半成品、原材料、机器设备等为担保财产的担保融资。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