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转让第十八条有效房地产交换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或者解除,参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