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得妨碍、阻挠其履行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改善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工作条件,保障作业安全,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做好卫生保障和技能培训,维护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