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三章 民主决策第十六条有效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书面表决形式进行,也可以在村民会议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中明确。授权应当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