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哈尔滨市城市排水条例》及1997年、2004年、2010年、2014年的相关修改决定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