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举报投诉。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