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五十三条有效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及树木赔偿费标准应当由发展和改革、财政、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共同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收缴的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及树木赔偿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绿化。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