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户外设施设置人应当对户外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出现差错、破损、倾斜、残缺、污损、褪色的,应当及时维护或者更新;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形式的户外设施应当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