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投诉人应配合人社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劳动者投诉后,不接受调查询问、不提供证据材料的,视为放弃投诉。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