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节 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地下管线设置完工后,主、次干道横向挖掘的,应当在当日回填修复;主、次干道纵向挖掘和支路横向挖掘的,应当在三日内回填修复;支路纵向挖掘的,应当在五日内回填修复;采取特殊工艺回填修复的,应当按照城管部门认定的时限回填修复。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