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公共汽车交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本条例施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例的有关行政处罚作出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违反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