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生产、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人身健康安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