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在日常使用和装修建筑物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层和室内采暖系统。造成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