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以及保护要求、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等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公示或者载明的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