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