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少数民族社会权益第十一条已废止少数民族公民受到侵害或者遭受歧视、侮辱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和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依法处理。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特殊问题时,应当充分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并征询当地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妥善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