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五章 地名档案的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地名档案工作由市民政部门统一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分级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