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或者扣押措施,应当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