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幸福驿站、公益阅读点,为户外工作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用茶水、遮风避雨、读书看报等便利服务。

火车站、汽车站、政务服务大厅、大型商场、医疗卫生机构、景区景点等应当设置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鼓励相关单位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