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做好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文明单位的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