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