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科研、教学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的科学研究,引进、推广使用先进防治技术和疫木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技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