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三章 检疫第二十七条有效禁止从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和疫区将林木种苗和其他可能携带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木材及产品调往林业有害生物重点预防区和其他未发生疫情的区域。禁止将松材线虫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调入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